1.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本专业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教学方法,能够将弘扬工匠精神贯穿教学全过程,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比较好。
2.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硕士、博士毕业应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教学改革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了解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能够胜任本专业实习课和工艺课的教学工作,并结合技能比武、技能竞赛等指导学生提高操作技能水平。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2.大专以上毕业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教满4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见习2年期满或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教学岗位上工作满2年并考核合格;
4.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相关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2项:
1.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2.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
3.参加地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或者指导学生在地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
4.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2个月以上。
5.在培养指导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硕士、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业绩不作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