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指导,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手段,教学经验丰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3.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改革创新职业培训教研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能够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职业培训教研人员、技术理论课教师能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5.能够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等群体的职业培训工作。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并在讲师岗位任教满5年;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相关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
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或1篇高水平论文(有一定的原创性,对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有推动作用,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经专家审定为优秀的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4项:
1.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专职从事技工学校教学研究的教研人员,在教研工作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任现职期间提供具有高水平并被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调研报告1篇,或者任现职期间起草技术性文件2篇。
2.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或者参与自治区级职业技能鉴定题库高技能人才部分的编写或修订工作。
3.参加地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专职从事职业技术培训教研人员,牵头组织实施自治区级以上各类社会人员、师生职业技能竞赛、学科竞赛或自治区级教学教研活动达2次以上,并提交齐全的活动材料。
4.组织或指导学生在地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
5.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3个月以上;或者主持过企业研究课题,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6.参与地市级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库建设,并获得表彰;受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或者质量督导员3年以上,并提交接受自治区派遣考评或者质量督导的相关证明材料。
7.参与地市级以上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比赛之一,并获得表彰;或者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撰写职业培训、鉴定等管理办法、法规或技工院校有关专业教学规程、规范者,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或采纳。
8.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者主持地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9.至少参编1部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或至少独著(合著)1本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技术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