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本专业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2.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或从事技工教育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硕士、博士应胜任班主任工作),学生对其教学和管理满意度测评在合格以上。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教学改革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具有比较丰富的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的组织能力,了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毕业,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教满4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训练教学工作满2年(含见习期)并考核合格;
3.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技能水平。
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任现职期间,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提供优质示范课教案材料2篇,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2项:
1.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2.参加地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较好成绩,或者指导学生在地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
3.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2个月以上。
4.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库建设,并获得表彰。
5.参与校级以上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比赛之一并获得表彰。
6.从事技工学校教学研究的教研人员,考虑其工作特点,在教研工作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任现职期间起草技术性文件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