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具备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研究馆员满5年。
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自治区级政府文化部门主办的群众文化活动中,担任规划制定、设计或主要业务指导3次,并取得良好效果(须提交具体材料)。
(二)在自治区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1篇,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
(三)任副研究馆员职务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群众文化专题研究2项。其中1项获国家级一等奖或获自治区级二等奖以上2次。
2.出版本专业教材1部,或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含合著1部,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10万字)。
3.创作的文艺作品有2件获全国二等奖。
凡申报破研究馆员,除具备正常申报条件外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我区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或自治区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指导者。
(二)创作的文艺作品,或组织的群众文化活动获国家级一等奖或自治区级二等奖2次。
(三)出版专著2部(累计不少于20万字)或出版歌曲、美术作品集2部每部不少于50首(幅)。
(四)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独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