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或主持2项省(部)级科技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及重大工程的实施,取得重大成果,对企业、行业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
(2)主持1项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2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大中型企业的规划编制、重点新产品的研制,经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鉴定(成果评价);主持2项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4项以上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成果产业化、生产线设计改造等以提高产品质量效率与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应具备下列条件: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并聘任在高级工程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或2项三等奖前3名,或中国专利金奖前5名,或银奖前3名,或2项优秀奖前3名,或相当级别其他科技奖的同等名次;
(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4件(前3名),或登记科技成果及省(部)级新产品3项(第1名),实现成果转化,获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承担者完成1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或主持编制地方、团体标准2项,并发布实施;
(4)主持完成国家重大专项报告或完成2项省(部)级或5项地(厅)级以上的行业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专项报告等的编制,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立项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实施。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 SCI、EI收录的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
②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国家重点本科院校学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或在公开刊物(专业期刊)上独著或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 3篇以上(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③公开出版具有个人独创内容对本行业专业技术运用和发展有促进作用和借鉴意义并能代表个人工作实绩和创新成果的专著、译著一部,其中本人亲自撰写的章节必须在10万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