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到实验师岗位工作期间,工作经历和能力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担任实验课程的系统教学工作(年均60课时以上),实验、实习教学实绩突出。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发展趋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实验技术手段,具有指导和培养下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实验水平和能力;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国家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发挥主要作用,工作业绩明显,在全区同类型实验室建设管理中处于先进水平;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制定国家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重大实验或实验技术方法的重大改进,实验技术业绩突出,取得明显效果;或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仪器设备功能的深度开发方面做出贡献;
4.作为主要完成人引进全区首台(套)国外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或实验技术,在本单位成功应用,并取得明显效果。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并聘任在实验师岗位上从事实验技术工作5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实验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合格;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学历可降低到大专毕业。
聘任到实验师岗位工作期间,应具备下列要求中的2项:
1.获得1项自治区(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
2.作为主要发明人(前3名)获得本专业领域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1项国外专利授权、或3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实现专利技术转化,5年累计新增利税50万元以上(提供相关证明,下同);
3.作为主要起草人起草或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项(前3名)或地方标准2项(前3名),且均已公布实施;
4.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独著者撰写字数不少于5万字;合著者须为第一作者,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8万字;
5.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实验技术相关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
6.指导学生获得自治区以上级别的优秀毕业论文奖、科技创新奖、学科竞赛奖等奖项1个,或者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以上级别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获奖;
7.作为企业实验技术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下同);
8.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前3名),研制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设备、实验装置或专用软件,对提高实验室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