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研究馆员满5年。
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里成绩突出,显示出很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对某一种古代文物有很高的鉴定水平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声望,是自治区文博专业的学术带头人。
(二)指导并从事过3次以上大型博物馆陈列的总体设计或科学研究工作。从事考古工作的丰富经验,须主持过2次以上重要的考古发掘工作,且成绩显著(均须提供具体事例2件-3件)。
(三)担任副研究馆员期间,发表研究成果10万字,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成果以上奖1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治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2篇须发表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第一作者)。
2.在自治区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2部(可合著I部,本人文字总量不少于10万字)。
除具备正常申报条件外,任副研究馆员职务以来累计发表研究成果20万字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或自治区级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
(二)在自治区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2部,或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报告5篇以上(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