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聘任到助理研究员岗位上从事专业研究工作5年以上;
2.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单位推荐申报。
任现职以来科研业绩满足以下条件之三:
1.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其中,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在权威核心期刊发表1篇。发表的论文中有1篇能作为申报人的学术代表作;
2.公开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译著1部,需经2名业内专家鉴定在基础理论、对策研究等方面具有创新突破和较高的学术价值;
3.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地厅级课题2项;
4.作为主要作者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1项;
5.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的成果有较明显的经济社会应用价值,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自治区有关厅局、地市采纳应用2项。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第一作者成果获得省部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奖(排名前2名)或三等奖(排名第1名);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1名)或二等奖(排名第1名)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