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网络信息安全工程技术专业基
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取得
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了解网络信息安全工程技术专业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
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问题和撰
写相应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3.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近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取得并聘任在助理工程师岗位上工作满4年;或具备非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上工作满5年;
2.具备相近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 年以上;具备非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具备博士学位,从事网络信息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
4.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网络信息安全工程技术专业工作满3年。
聘任在助理工程师岗位工作以来,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参与完成国家、行业、自治区、市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技术专业方面的发展规划、标准、制度、规范、法律、法规的制定,并颁布实施;
2.参与完成编写的学术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以及决策咨询报告等,获得市(厅)级以上主要部门肯定性批示或采纳应用,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推广价值;
3.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具有一定创新性,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大型民营企业网络舆情或企业声誉管理项目,得到企事业单位认可,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参与完成制订市(厅)级以上行业或国有企事业、大型民营企业网络信息安全发展规划设计,被同级政府或企业采用,带来经济效益;
6.作为参与完成人之一,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类奖项三等奖1项或市(厅)级以上社会科学类奖项二等奖1项;或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7.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安全服务等网信领域的科研项目(课题/任务)开发、推广和转让,并通过审查验收,具有一定创新性,推动本行业本领域发展进步;
8.参与完成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有效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处置、网络辟谣等专项工作,引导网民参与网络治理,推动社会协同治理并取得积极社会影响;
9.作为参与完成人员之一,推广应用的网络信息安全专业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著或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或行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网络信息安全工程技术专业相关领域学术论文1篇以上;
2.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编写的学术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以及决策咨询报告等,获得市(厅)级以上主要部门肯定性批示或采纳应用,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推广价值,在实际应用中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